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

中经时报:谁能给“城管”下一个正确的定义?
■张若渔
2008年04月08日09:10 来源:中国经济时报
  在由网友共同撰写的百度百科上,“城管”的释义是:①名词:专门欺压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。②形容词:形容残暴、血腥、恐怖。例句:你也太城管了③动词:等同于打、砸、抢……”(《重庆时报》4月7日)

  看到这样的解释,相信很多人都该哑然失笑了,当然,城管除外——比如重庆北碚区城市执法大队蒋队长在得知此事之后,就感觉“相当委屈和愤怒”。的确,在感情上,这样的“释义”之于任何一个珍惜羽毛的城管人士都是殊难接受的。但也必须说,“百度百科”本就是一处网友们陈述“一家之言”的网络平台,必然遍布一己性和情绪化的表达,如果有足够的雅量,城管人士面对“城管”词条不妨一笑置之。否则,如果非要把“百度百科”当成新华字典,那就不是网友和百度的错,而是“气由自取”了。

  其实,如果抛除“城管”词条当中的一些情绪宣泄和戏谑心理,这种解释也未必就称得上“诋毁”。根据阐释学的相关理论,对一个事物作出定义,无非就是现象阐释和本质阐释,而这位网友根据日常众所周知的观感并据此对“城管”作出的解释,无论怎么看都符合“现象真实”,也即“释义”在某种程度上是成立的。

  一个颇具娱乐精神的“城管”词条,城管们颇感侮辱,而我们也有些不适。那么,我倒想问问,谁能给“城管”下一个恰当的、让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?

  当下,给“城管”下定义是困难的。因为,这样一个组织,在合法性来源上落入空洞,迄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给予其一纸明确的“准生证”;既非政府组织,也非非政府组织,只能说是“类(准)政府组织”;在职责范围上更是一团乱麻,竟然掌握着300多项“执法”权力,权力边界几近无限。试问,就是这样一个合法性来历不明、性质不清、权力无远弗界的组织,怎么让人去下一个周全的定义?

  现实之中,政府把“城管”当成政府组织来看待,它们自己也这么认为,但其所作所为实在不像是一个政府组织的做派。散兵游勇、好勇斗狠、利益寻租、伤人或者被伤,杀人或者被杀,一幕幕,一桩桩……似乎从来没有哪个政府组织像城管一样,公共形象如此之差,与老百姓的关系如此势同水火,稍有摩擦立即引起普遍的同仇敌忾。

  置身城管与老百姓剑拔弩张的语境,也就不难想象,为什么会出现恶搞意味浓烈的“城管”词条,这里面有讽刺,更多的却是血泪和心伤,也暗藏着莫大的期待:城管队伍什么时候才能真正“政府”起来——法制得到尊重,权力得到约束,利益触角得到约束,以市场秩序维护者、公共利益守望者的角色立身处世,而不再像今天这样遍植仇恨与悲伤。一个小小的“词条”反映世态人心,其实它无关网友与城管,却与背后的政府有着剪不断的关联。

(责任编辑:齐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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